进入新世纪以来,整个音像行业一路下滑,处在风雨飘摇之中,其中盗版是重要原因之一。笔者认为:盗版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滋生蔓延的,它的消亡也必然要经历一个相对较长的过程。

  首先人们普遍缺乏对看似无形的产权——知识产权的尊重和保护意识。比如,一些企业在推出新产品之前,根本不过问是否涉及他人的专利、版权,还有一些企业在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时,也不注重维权。所以,盗版的滋生也就有了广泛的社会基础。与此同时,随着小康社会的到来,城市里的广大民众对文化消费的需求急速增长,而且需求结构呈多元化趋势。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在我国文化市场上,正版音像制品的原创性制作与花样品种的供应却处在短缺状态。于是,“价廉物不差”的盗版音像制品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这种需求。因而对于这种“闻起来臭,吃起来香”的实惠东西,民众并无敌意。

  其次是利益驱动和生存问题。业内有过测算,生产一张正版光盘的成本一般在20元上下,而盗版光盘的成本仅为1.7元。有些人见利忘义,见了利,头脑就发热。马克思在其著名的《资本论》中有过精辟的论述:“有50%的利润,它就会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人间一切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业内在对盗版的高额利润与风险的对比上就流行着这样一句话:“有白粉的利润,却没有白粉的风险。”在盗版的经营链上,虽然同样制售盗版但出发点却不尽相同,源头和地下生产线纯粹是为了追逐高额利润;中游的一些合法复制企业在正常加工业务吃不饱的情况下,为了企业生存,承揽盗版业务;同样,终端的一大批门店在销售正版光盘入不敷出、月月亏损的情况下,开始经营盗版制品,以维持生计。

  再次是制度和法治问题。应该看到,我国政府打击盗版的努力和短时间内取得的成绩已经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可,但是我们也应看到,由于多头管理、地方保护、执法不严和缺乏严密科学的制度保障等体制性问题的存在,为盗版的泛滥提供了可乘之机。曾有一位云南的音像个体经营户向报刊写信反映情况,在声势浩大的“反盗版百日行动”中,他走访了附近地市县的经营户,发现许多地方存在地方保护现象,主管部门明天要来检查,一些门店今天就收藏好了盗版光盘,检查人员一离开,盗版光盘依旧上货架。为此,笔者思考,“百日行动”中如此,那么平常的日子又怎样呢?有了《著作权法》,若没有普法、司法、执法的严密配套,我们所颁布的法律又有何作用呢?如果有法不依,付出的代价是沉重的,若长此以往,人们将失去对法律的敬畏之心。

  盗版的存在,不仅仅是政府和行业的痛,它的危害之广发人深省:一是不缴纳税收;二是不投资创意产业;三是影响就业;四是影响人们的价值取向;五是阻碍文化产业发展;六是滋生腐败;七是引发恐吓暴力行为;八是损坏国家形象。

  笔者查阅过一些资料,全国查获盗版光盘2002年是1亿张,2006年是1.2亿张,可见,各级政府虽然投入了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但盗版泛滥的势头并没有扼制住。国际上一些颇具规模的相关公司都在利用高科技研究反盗版技术,如微软公司与sun-nComm技术公司以及法国MPO国际集团合作,开发出了新的防CD拷贝技术,可以对未经授权的复制进行限制;以色列Midbar Tech公司开发出只能在普通播放机使用,而不能非法复制的CDS-200技术;好莱坞用3D技术反击盗版等等。然而,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反盗版技术日新月异,破解技术也没有闲着,盗版与反盗版的斗争将会是一场旷日持久的拉锯战。
 
(来源:中国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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